【钱到了,三千字】_极品混混都市风流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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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钱到了,三千字】

  58

  哪个疯女人。

  潇然嘴里骂骂咧咧的,但人也没闲着,放水----浇灌起了祖国的树木。

  “潇然。”

  不远处,一袭白袍的叶圣,有条不紊的走了过来。

  “恩,怎么了?”潇然将裤子拉链拉好,拍了拍身上的灰尘。

  “开饭了。”叶圣平静如水。

  “哦,知道了。”

  抬头,看了一眼太阳。

  尽管是冬日,但是骄阳还是非常刺眼的,现在也是大中午了,是该吃饭了。

  真是的,被哪个疯女人这么一搞,吃饭这种大事情都忘了------潇然无奈。

  不过,我还要记住哪个小孩子二狗的变形金刚,别到时候忘记买了。

  潇然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,尽管这是对一个小孩的承诺,但潇然还会牢牢完成的。

  这件事对于潇然来说算是小事,但是对于二狗来说绝对算是一等一的大事-------说不定,这个小家伙到现在还记挂着他的大黄蜂呢。

  的确,一个农村孩子对变形金刚的期望值很高,或者这件事能让他记住一辈子。明确的说,这毫不夸张!

  果然。

  “大哥哥。”二狗坐在土房子的门槛上,小眼睛望天,露出思索这色。满是忧愁的自言自语:“我的变形金刚,你千万要给我记住啊!”

  菜色肉香,三盘农家小菜,加上红烧肉。

  对于城市里的人这算不上丰盛,但是对于这种特僻远山区的人来说,这算是不错的菜系了。

  老汉是个老烟枪,吃饭之前,都扯着干涩的嘴角,抽着旱烟------屋内,浓烟弥漫。

  老汉依旧有他的风格,雷打不动的抽烟。

  “开饭了。”大娘笑容满面。

  “恩,谢谢。”潇然坐了下来,拿起了筷子。

  老汉这时才舍得放下手中的烟,皱纹满面,黝黑的脸庞看不出他是喜是悲:“城里来的娃,家里的粗菜,上不了台面,多担待担待。”

  “很多菜了,很多了。”潇然笑道的确有个红烧肉,他就够吃了。

  “呵,有意思的娃。”老汉咧开大嘴,笑了笑。

  老汉这才动筷子,夹了个素菜就往嘴里送。

  叶圣微微皱眉,目光停留在红烧肉之中,吞了吞口水------显然,他很久没吃过肉了,如今看到肉,有一种无可抵御的诱惑。

  在他心中,除了林弯,就数这顿菜最有诱惑力的了,没有之一。这就好像有个赤裸|裸的美人立身于前------是个男人就会心动!

  潇然撇了他一眼,笑道:“怎么,你师父还有限制你不能吃荤的戒律?”

  “这个。”能明显看到叶圣的喉咙动了动:“是有。”

  “吃了荤,会不会影响到修炼?”潇然问道。

  “不会。”

  叶圣筷子没放下,眼睛只盯着那盘肉,那摸样像是要把一整盘肉给吞下去---可是,他又不敢去夹,矛盾。

  搞的大娘、老汉两个人哭笑不得,这娃子到底是过的有多苦啊----吃顿饭,只看到肉,就能有这么大的反应。

  潇然大手一挥,夹了一块肉,给叶圣。

  叶圣看着红烧肉,吞了吞口水,支支吾吾的说:“师父,不让吃,要严守戒律。”

  “屁话。”潇然直接把肉,丢进了叶圣的碗里,说道:“我让你吃就吃。”

  叶圣眼睛一亮,心想,这是师兄逼我吃的,就算师父知道了,也不会骂人的吧。

  于是,在众目睽睽之下,叶圣颤颤咧咧的把两块肉,塞进了嘴巴里----随后一阵美到让他飘上天的神奇味道出现了。

  若此刻,让叶圣说一个字来形容肉的味道:好!

  二个字来形容:很好!

  三个字来形容:非常好!

  四个字来形容:真他妈好!

  不过叶圣没有冲动,并没有发威将一盘肉吃下去,反倒显得小心翼翼的夹素菜,眼神还在潇然的脸上一直漂。

  “味道怎么样?”潇然笑眯眯的说道。

  人活着,就是要体验生活的,人生短暂,过的好便是幸福。不然一溜烟,说不定人就不在了,到时候什么都没体会过,岂不是亏大发了?

  至少在潇然看来,活着,就要过好每一分钟-----因为,潇然‘死’过一次了,对这些东西,潇然要别常人要想的更多。

  “味道很好。”叶圣有些警惕,小声在潇然耳边说道:“可-----要是师父知道了我吃肉,他会不会骂我?”

  “怕什么,他骂你,你又不会少块肉。”潇然耸了耸肩:“骂人又不会死人,释放欲望,过的随心所欲,这才是生活---不然你活着有什么意思,人活着就是要学会享受的。”

  “有道理。”叶圣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。

 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,第一次吃肉。

  心中很紧张,却很享受肉的味道,不过心里咋就那么变扭呢。。。就像是偷了别人的东西一样。

  上天啊,我没错事情吧。

  大娘看出来叶圣喜欢吃肉了,但是始终不敢去夹,大概是他有点拘束吧。大娘笑着夹了一块肥肉给叶圣,说道:“小伙子,长的太廋了,要多吃肉,回家叫你妈多给你补补身子。”

  “多谢。”叶圣舔了舔嘴角,倒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子。

  潇然放下了筷子,简单的吃了一些素菜,就饱了。

  老汉也同时放下筷子,老习惯-------他满是老茧的手,掏出了烟杆,然后吧唧吧唧嘴抽了起来,烟雾朦胧。

  试试充分的证明了:老烟枪,嘴里是不能停的。

  大娘喊道:“这就饱了?小伙子,你多吃一点,别和大娘客气。这些都是小菜,上不得台面的,又不贵。”

  “谢谢大娘了。”潇然摆了摆手:“可是我真吃不下了。”

  言罢。

  潇然拍了拍有些圆圆的肚子,示意自己真的饱了。

  大娘这才作罢,却又开始献殷勤,给叶圣夹肉了。

  他们就是这么朴实无华,对待陌生人都一样友好-----这里没有沉浮变化千机的官场,没有斗的你死我活的商界,更加没有城市里的尔虞我诈,这里是农村!能发生的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情罢了。

  电话突然响了,老汉作势就要起身去接。但是被潇然拦住了,这个电话应该是打给自己的,也不要麻烦别人接了。

  潇然接了电话,这是龙一打过来的。

  龙一简单的汇报了一下,汇款到了---------又问候了一下潇然什么时候到红粉帝国,潇然一一作答,聊了片刻后,挂了电话。

  钱到了。

  那么就立刻动身吧,潇然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z市,看望那群女人们,顺便咳咳。。。。。

  “大娘,这里有没有地方可以取钱的?”潇然看了看四周的荒凉,就觉得有些找不着头脑。

  “有银行,在县城里。”大娘抹了抹嘴角油渍:“小伙子,你要去县城取钱啊,你身上应该没车费吧-----要不大娘陪你一起去吧,刚好银行卡我可以拿回来。”

  “麻烦了。”

  潇然受恩与人,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了,吃他的穿他的,还不付一分钱。

  特别是,我还不是一个人吃他的穿他的,我还带着一个终极吃货保镖叶圣-----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
  一再劳烦她,她都没有厌烦,还这么热心-----可见这大娘的心脏真的不错。

  要是一般人,你去她家里洗个澡,她就不愿意,别说给你穿她的衣服、让你吃饭了-------她们没赶走你就算是一件很积道的事情了。

  “八点十分了。”老汉看了挂在土墙上的钟,表情一变:“刚好,八点十五分有去县城的车子,你们要快点,别到时候没赶上车子-----下一班车就要一个小时之后了。”

  “叶圣,快点!”潇然连忙喊道。

  大娘也急道:”我去准备准备。”

  最终。

  一行人,风风火火的朝着停车站点挺进。

  与其说,这是一个停车站点,不如说这是路边荒野----只不过有一个通体光滑的大石头作为标记罢了。

  嘀嘀嘀!

  远处,一阵喇叭声响起,从山道上出现了一辆白蓝相间的公车,朝着这里行驶而来-----不过这公车样式比较老了,应该有些年头了。

  “还好赶上了。”大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从家里跑过来,也有二百多米,按照她的体重,跑过来是有些累人的。

  “运气好啊。”潇然笑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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