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、二合一_八十年代阮家小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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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、二合一

  ("八十年代阮家小馆");

  周炎康坐下后,

  没着急吃,先看了眼四周的环境,看到食客们都吃的很尽兴,

  双手一拍大腿,“来,开动吧,这么好吃的红烧肉,

  得趁热吃!”

  他第一筷子没夹起来,

  红烧肉小幅度弹了下,弹性十足。

  周炎康哈哈笑了下,“果然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。”说着他又试了一次,这次夹起来了,尝一口,口感微甜,

  入口酥软即化,

  肥而不腻。

  他止不住点头,

  等咽下去了才张口道:“这道菜果然有水平,

  有次我去江北出差,他们就安排了当地的特色菜红烧肉,阮家小馆的手艺竟不比那边差。”

  “浓油赤酱,

  汤汁也特别下饭,

  中午吃这一顿,

  下午完全顶饿,这一餐值得啊!”副市长严松也感慨道。

  秘书张伟跟后来的司机,只埋头吃,一口肉一口饭,吃的十分过瘾,

  他们不会说什么口感,但心里特别感激领导帮他们找到一家这么好的小饭馆,以后也可以带自己的家人过来吃。

  周炎康注意到季远即便是在吃这么好吃的红烧肉,也始终保持很优雅的姿态,忍不住感叹道:“你我还会对阮家小馆的美食惊叹,季远,你估计早就习以为常了吧!”

  季远笑了笑,但摇了摇头道:“没有,每次吃都跟第一次一样。”

  “哈哈,你小子,能让你说出这话,阮家小馆看来真是你的心头好啊!等一会儿忙完了,我要跟阮老板好好聊一聊!”

  ……

  阮软给最后一位客人打完菜,原本还有在排队的,她估算了下还有几份,只能请后面的人离开了。

  “阮软,收尾交给我就行,你去跟那几位领导说说话,刚刚绍元已经送了一壶热茶过去,你再端盘瓜子什么的。”

  孙红梅自从晓得那几位是大人物,就很紧张,不过好在这些日子见的人多了,跟陌生人打交道也没以前那么怵,但这种事上,她还是觉得软软更合适。

  阮软嗯了声,擦干净手,又理了理着装,这才朝着他们那桌走去。

  秘书张伟一看到阮软过来了,连忙起身让座,坐到周炎康后面去了。

  “你们好,我是阮软,欢迎你们来小馆做客。”

  周炎康哈哈一笑,指着空位置让她坐下,“久仰大名啊,我们是慕名而来啊!”

  张伟连忙站起来依次给阮软介绍,“这位是连城市工商局局长季远同志,连城市副市长严松,还有这位,连城市市长周炎康同志。”

  果然没猜错,都是连城市一顶一的人物。

  “真是没想到会在小馆见到几位大人物,你们的到来简直让小馆蓬荜生辉!”阮软连忙站起来跟他们握手。

  最后握手的是季远,阮软感受到他手掌的温热,似乎还有些薄茧,但是并不刮手,有股被暖意包围的感觉。

  俩人默契的同时松开手,阮软心情很好的坐下。

  “阮老板,我注意到你这边上菜的模式包括摆桌也跟其他饭馆不一样,能跟我们说说为什么要这样吗?”周炎康问出了他最关心的话题。

  阮软笑了笑,快速的在大脑里组织语言,“阮家小馆的上新跟时节离不开关系,我尽量顺应老一辈们的传统,到了什么时候吃什么东西,比如这两次上新的清蒸鲈鱼跟红烧肉,秋季很多人会对脂肪类食物感兴趣,俗称贴秋膘。

  至于一次只能点一道菜,我们小馆人手有限,而且我想给顾客品尝到最顶级的美食,所以小馆的每份食物都是我亲自做的,摆桌您说的应该是没有包厢,我们马上要把后面的房间改成包厢,会推出提前预定的方式,具体方案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调整。”

  周炎康特别喜欢她说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,这就是他们一直强调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阮家小馆已经这么成功了,老板还在不断调整,不断变化,而不是一成不变,他个人非常欣赏小老板的魄力。

  “好!连城市特别幸运能有你这位年轻的个体户,这对我们市政府的工作,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,我仅代表整个连城市的人名群众对你的付出表示感谢,希望阮家小馆的生意红红火火,阮老板一家也和和美美,幸福快乐!”

  说到兴头上,周炎康直接让张伟去拿他临时放在车上的笔墨纸砚。

  张伟动作很快,期间他们已经把桌子清理好了,白纸一摊,张伟熟练的研磨,周炎康大笔一挥,写下几个大字。

  ——肥而不腻回味无穷

  然后又盖上自己的印章。

  “哈哈,今天我们突然到访,也没准备什么,这幅字小老板要是喜欢,就收下吧!”

  阮软心里简直乐开了花,市长亲笔题字,这是别的饭馆求都求不来的,阮家小馆要是把这副字挂起来,这档次立马就不一样了。

  “谢谢市长,我一定好好珍惜,以后也会更用心的做红烧肉,争取对的起您赐的这几个字!”

  周炎康的毛笔字,笔风老练,一看就是练了很久的,很有自己的风格。

  等他们走后,阮软立马让孙绍元去玻璃厂定制一块合适的镜框,就挂在院门对面,一进门就能看到,十分醒目。

  来小馆吃饭的顾客们开始还不知道,只是被毛笔字吸引,后来有人看到上面的印章,顿时惊呆了,于是口口相传,越来越多的人晓得阮家小馆的红烧肉,连市长都来吃了,而且还赞不绝口,亲手题了字。

  “那八个字就是,肥而不腻,回味无穷!”孙绍元回去就把这事儿跟孙老爷子说了。

  孙老爷子吃着孙绍元带回来的红烧肉,高兴的不得了,还拿出了白酒,准备小酌几杯,

  可这红烧肉实在是太香了,一口肉一口酒,吃的本就很畅快,再听到孙子说连市长都夸软软做的红烧肉好,那脸上溢满了自豪感。

  骄傲!

  太骄傲了!

  而孙红城更绝,偷偷让马思琴给他留几块红烧肉,第二天带到工厂里去吃,一到午饭时间,从食堂的大锅笼屉上取下自己的饭,香味就盖不住,只引的其他工友侧目。

  等他一打开,那分量十足,颜色红润,浓油赤酱的红烧肉,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
  “红城,你小子未免有些太过分了,你这不是故意欠我们吗?”

  “孙红城,你这红烧肉太香了,分我一块,我跟你换!”

  孙红城抱着盒饭,当宝贝似的,就是不肯换,“这是我外甥女做的红烧肉,你们拿什么我都不换,吃一口就少一口!”

  “阮家小馆的红烧肉?我听说连市长吃过之后都赞不绝口,是不是真的?”

  孙红城神气的哼了声,补充道:“何止是市长,连城市副市长,连城市工商局局长,连城日报主编,但凡是吃过的,就没有说不好的!”

  工友们一听,都羡慕的不行,这些人平时可都是只在报纸上,收音机里出现的人物,竟然都这么喜欢阮家小馆的红烧肉。

  蒋成钢悄咪咪找到孙红城,“红城,我们这啥关系,你也晓得我老娘马上就要过生日了,她对你可好了,你每次去我家,她都给你吃好的,喝好的,我老娘过生日,那不得跟你老娘过生日一样,你帮我跟你外甥女说说,让她给我留两份红烧肉,到时候我请你喝酒!”

  孙红城想起儿子说起阮家小馆要开包厢了,需要提前预定,只不过还在筹备中,没有正式开始。

  “我们是铁哥们儿,婶子又对我那么好,我才跟你说的,我外甥女要弄包厢了,一大桌子不重菜的那种,你把婶子接到阮家小馆去吃,那不是更好!”

  蒋成钢惊喜的不得了,“真的假的?那这次休息,你带我去先定下来,日子还有半个月,我怕到时候又是爆满,我真是羡慕你啊,有那么好的外甥女。”

  孙红城很不乐意了,“我家软软就算不会做饭,那也是我的好外甥女,我倒情愿她跟别的小姑娘一样好好上学就够了,可这丫头她喜欢这个,我们总不能阻拦她,对了,她成绩也特别好,连城市一中月考年级第一!”

  说完,孙红城就昂首挺胸的走了,最近越来越多人认识他,都晓得他是阮家小馆小老板的舅舅,但他也明白,软软是红人,他不能做给软软惹麻烦的事,比如像报他名字能不能插队这事,他咬的很紧,坚决杜绝。

  连城市日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刊登了一篇关于阮家小馆的特别篇,用了整整一个半页来分析阮家小馆对连城市经济发展的意义。

  阮家小馆的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书被张贴出来,连城市内很多知识分子,都觉得阮家小馆的小老板不是单纯的商户,是一位与时俱进,懂的贯彻落实上面领导方针,并能反思社会责任的人。

  因而,很多知识分子也都对阮家小馆充满了一种特别的感觉,特别是一些将来想要从政的有志青年,都觉得这样的小老板值得结交。

  外加上周炎康题字的照片被刊登出来,阮家小馆的红烧肉,瞬间成了连城市红烧肉的翘楚。

  可以说,只要提到红烧肉,就会下意识想到阮家小馆。

  而这种名人效应,连锁反应,正是阮软想要的。

  ——

  阮软趁着天没完全冷下来,去市场打铁锅的地方,专门订制了一批用于做干锅的小锅,又拖老板帮忙定一些小炉子,她还买了一些10寸的大碗,碗壁比较厚的那种,能保温。

  红烧肉再好吃,连着吃好多顿也会腻,阮软决定顺势推出水煮毛血旺。

  这本应在清真鲈鱼后就推出的,不过她先上新了红烧肉。

  现在学菜谱越来越快,阮软能感觉到好滋味系统给她的任务数额也在不断增加,水煮毛血旺直接到了2000份。

  她本来打算下架红烧肉的,但是连城日报的报纸由带来了一股浪潮,每天都会有没吃过的慕名而来,好在有孙绍元帮忙改刀,她只用炖,费不了什么功夫,索性就留着了。

  这样一来,阮妈就更累了。

  洗的盘子也多了,阮软有意想再招一个专门洗盘子的,闲聊时被梁婆婆听到了,梁婆婆立马表示她有推荐的人选。

  是她的侄媳妇,35岁,人特别老实,是他侄子下乡时认识的,特别能干活。

  “行,梁婆婆你跟她说,让她先来试试,工资我给一个月60块,包三餐,住可能就不能包了。”阮软当即决定请了,梁婆婆是个本分的人,但凡张口了,就没有不靠谱的。

  她推荐的人,阮软愿意给一次机会。

  梁婆婆连忙说道:“不用包住,就住我家,你这工资给的也太高了点,还包三餐,你别是顾着我的面子,给她这么高!”

  现在国营工厂正式工也才

  梁婆婆怕她亏。

  阮软笑了笑,“梁婆婆,你放心,这个工资是合适的,我别的没啥要求,只希望她能吃苦,做事细心。”

  梁婆婆立马应了,“是是是,她都附和,我这就去给他们送个信,明天人就来!”

  第二天天没亮,梁婆婆就领着人来了,那女人一头齐肩短发,个子高高的,手脚都大大的,看着就是干活的好手,笑起来很腼腆。

  “林小梅,她叫林小梅!”梁婆婆连忙介绍道。“小梅,这就是阮软,你平时叫她小老板,这位是小老板的妈妈,你叫孙姐,那位是她表哥,比你儿子大,你就叫他小孙,或者孙绍元,都行。”

  林小梅一一点头示意,笑的有些拘谨。

  阮软给她们倒了杯茶,“那我以后就叫你梅姨,你的工作就是洗碗洗盘子洗锅,厨房卫生你不用管,我会自己打扫,工作可能比较累,你要做好心理准备,可能回家的次数会少,休息是随店休一起,工资一个月60块,包三餐,还有什么疑问吗?”

  林小梅赶紧摇头,“没,没了,我不怕累!”

  她的眼睛亮亮的,60块啊,昨天一接到消息,她兴奋的一晚上都没睡好,她男人也特别高兴,让她一定要好好干,争取能多攒点钱,给儿子结婚娶媳妇!

  “行,那今天就先试一天。”

  林小梅连忙点头道谢,又把梁婆婆送出了门。

  梁婆婆握着她的手,“阮软是个好孩子,你只要别越界,守本分,她一定不会让你吃亏,你是我介绍来的,代表的就是我的脸面,千万别做那些不好的事,晓得不?”

  林小梅止不住的点头,“姑妈,你放心吧,我一定好好干,要攒钱给磊子娶媳妇呢!”

  梁婆婆算是放心的走了。

  林小梅回到院子里,阮软给她盛了碗小馄饨,冒着热气的小馄饨,特别好喝,她尝了一口,汤头太鲜了。

  早餐就吃的这么好,更别说午餐、晚餐了。

  她一定要牢牢把握住这份工作,不辜负任何人的期望。

  一碗小馄饨,不仅暖了她的胃,更暖了她的心。

  天刚蒙蒙亮,小馆里就来生意了,紧接着林小梅发现,进小馆的人开始络绎不绝,一摞又一摞的馄饨碗开始放在她的面前。

  一旁煤炉子上的大铝锅内,用于洗碗的热水就没断过,她从没见过哪家小饭馆生意好到这种地步。

  洗碗的间隙,她朝外面看了眼,外面竟然还有排队的,而且听大家的意思,这小馄饨天天吃都吃不够。

  她回味了下早上吃的小馄饨,不由暗暗点头,这么好吃的东西,的确是天天吃都不会腻。

  正忙着,卖碗的地方,就把阮软要的东西都送来了,顾客们一看这些家伙什,纷纷问小老板是不是又要上新菜了。

  小老板每次上新,一点预告都没有,但每次都特别好吃,他们很期待这次又是什么美味。

  阮软一边指挥送碗的人把东西放到仓库,一边说道:“明天中午你们就晓得了!”

  卖足了关子。

  偏偏大家都很吃这一套,都在猜测到底是什么菜。

  有说锅子的,有说炖菜的。

  “啥也别说了,不管是什么,明天中午来了就晓得了,咱们先谁都不要说,省的我们来了,人又多的不行!”

  “对对对,趁着这会儿看到的人少,我们谁也别说。”

  可他们没想到,第二天一来,阮家小馆门前排队的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多。

  其实早上送鸭血跟其他食材的老板被食客们发现了,外加上林小梅洗了一些从来没用过的大碗,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猜到了,阮家小馆要上新菜了。

  于是早早的就来排队,争取第一个吃到。

  阮软在厨房教孙绍元改刀,鸭血切块,火腿罐头切片,毛肚也改小,这些都得提前准备,先切是来不及的。

  “大小一定要一致,这样受热均匀,熟的时间相差不了几秒,就不会出现有些食材煮老了,有的还是生的。”

  今天没有红烧肉了。

  阮软用大锅把处理好的鸭血、黄豆芽、毛肚焯水,去除血沫跟杂质。

  然后把食材倒进笼屉里沥水。

  大锅重新烧干,入油烧干,放入干辣椒,大酱,姜蒜,煸炒到香味出来。

  “你看着这油变红了,就用漏勺把这些渣滓捞出来,省的到时候吃着影响口感。”阮软提醒道。

  然后示意孙绍元把骨头汤倒入锅里,一直煮成沸腾的红汤。

  这时再把两份焯好水的毛肚鸭血黄豆芽之类连同一旁的火腿罐头片,放进红汤里煮,顺便调味。

  “现在就只等把食材煮熟了,这边在用小锅烧热油。”阮软另起一锅倒入油,等待的过程,她把煮熟的毛血旺一份份装进大碗里,依次在上面放入花椒跟辣椒面。

  烧热的热油,一勺勺迅速的浇在上面。

  炝过之后的毛血旺,散发着辛辣刺激的香味,孙绍元在旁边看着就忍不住流口水。

  原来这就是毛血旺,刚开始他听到这名字,还有些不敢吃,可现如今瞧着了,他觉得名字不重要,好吃最重要。

  他有预感,这毛血旺一定会让大家疯狂。

  外面的食客,看到孙绍元端出一碗泛着红光的食物,有些不理解,不是说水煮吗?

  为什么是这个颜色。

  直到水煮毛血旺放到顾客面前了,顾客还有些懵,甚至叫住了孙绍元。

  “那个,不是水煮的吗?水煮不是清水吗?怎么这么红?”

  香是真的香,可好奇心也很膨胀。

  阮软听到大家的疑问,索性从厨房里出来,给大家解释,“水煮不是真的用清水煮,水煮是蜀地的一种烹饪手法,它是指用酱加水熬制的红汤,把食材煮熟,是辣的,正好天冷了,给大家祛寒!”

  还有这种说法,大家都表示很新奇。

  不过这道菜除了名字有些奇怪之外,卖相是真没的说。

  红油透亮,毛肚上裹满了汤汁,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。

  闻着麻辣鲜香,有的一开始没适应,吸气被呛着了,忍不住咳了两下。

  但是只要一开始动筷子,就没有一个人能主动停下来。

  鲜嫩的鸭血放进嘴里就化了,一点腥味都没有,吃一口,只有汤汁的浓郁,火腿罐头片,软面软面的,舀一勺米饭一起吃,越嚼越香。

  就连平平无奇的黄豆芽,都因为浸满了汤汁的缘故,吃起来特别解腻,更别提本就爽口的毛肚。

  毛肚表面的小凸起挂满了汤上的红油,亮晶晶的十分漂亮,喂进嘴里,一个字,脆。

  一个碗里四种食材,样样都好吃。

  尤其跟小老板说的一样,能祛寒。

  吃着吃着,大家的手脚都热了,胃部暖暖的,浑身都十分舒坦。

  整个大堂都是毛血旺,这香气可是不容小觑,飘到小馆外面,只会让人忍不住想流口水。

  由于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新奇,很多人都会在吃完之后给别人炫耀。

  “今天中午吃了水煮毛血旺,真的太好吃了,回味无穷啊!嗯?你该不会还没吃过吧?”

  有老实人上当了,“什么是水煮毛血旺?”

  “水煮毛血旺你都没听过,正好,我给你说说,这水煮毛血旺不是用开水煮,可别想到水煮大白菜了,哎呀,反正你去阮家小馆就晓得了,特别好吃,还只要”

  于是,很多人都去阮家小馆看看这新奇的水煮毛血旺到底长什么样子。

  满足而归后,他们会精准的找到还没尝过的人,“你知道水煮毛血旺不?跟水煮大白菜不一样,那是一种布满红油,吃着又麻又辣的菜,你说血旺是啥……”

  一时间,连城市的聊天内容变成了,“水煮毛血旺吃过没?”

  “没?我跟你说说……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

  我小时候真以为水煮都是清水煮

  肯定不止我一个~~~感谢在2021-09-03

  23:58:55~2021-09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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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("八十年代阮家小馆"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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