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章 奇人异士_地煞之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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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奇人异士

  第123章奇人异士

  这不是个普通的书生,又或者说,其实是个乔装成书生的武林高手。

  那等气血浓度,很清楚地彰显出武道第三境:“洗髓”。

  小倩对这股气血有些敏感,下意识地站到自家公子身边来,这才感到了安全。

  其他人则毫无感知,只觉得来者仪表不俗,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度。

  这书生来到五幅书法下,口中念道:“人生天地间,忽如远行客。好句,让我想起半生蹉跎,历经沧桑,当真是感怀悲伤……”

  说着,一脸的唏嘘,眼泪竟哗啦啦流下。

  陈晋:“……”

  这戏会不会演得过了?

  问题是,自己与这人从没有见过,更遑论结识,请对方来演戏了。

  所以,这是怎么回事?

  小倩:“……”

  此人莫非是个痴呆汉,说哭便哭的?

  褚秀才:“……”

  真情流露,想必这句诗触动了其心扉。

  程明一行人:“……”

  托,绝对是托,真当别人是傻子,好糊弄吗?

  就听书生问道:“店家,此字多少一幅?”

  “一两,概不讲价,也不赊欠。”

  “好,我全买了。”

  他拍出一张银票,正是五两面额的。

  小倩先是一愣,随即高兴起来,手脚麻利地把书法取下,打包好,交给对方。

  “敢问店家,此句可有全诗?”

  书生又问。

  陈晋含糊回答:“那得问过作者才知。”

  “哦,劳烦你帮我问一问,若得全诗,我翻倍加钱。”

  “好的。”

  “多谢,下次我再来买。”

  书生说罢,转身离去。

  陈晋很想喊一声:英雄请留步,要多少,我现在便写……

  最终忍住了。

  诸如字画古董这些的价值高低,往往取决于数量多少,如果能够批量生产的话,那就不值钱了。

  而且对方行事,透着一种古怪,恐怕不简单。

  小倩得意地对程明等人喝道:“书法俱已卖完,尔等想买都没机会了,便请出门去,莫要在这里吵闹,影响我家做生意。”

  程明无奈,只得怏怏地带人离开。其实他挺喜欢那幅字的,只是觉得不值一两,出一百钱,也是为了讨价还价,不曾想突然闯进个痴呆书生来,端是莫名其妙。

  转念一想,反正自己都把诗句记下了,回去后直接摹写一幅便可,不会比店里卖的差。

  一个儒生问:“你们说,他们几个,是不是一伙的?”

  另一个儒生语气很肯定地道:“绝对是一伙的,就是托,这在行业间不算什么秘密。为了自抬身价,卖字者往往会与人串通一气,在人前演戏,徒增笑柄耳。”

  “果然如此,好在程兄李兄慧眼如炬,这才没有上当。”

  众人谈论着,去别家店铺逛去了。

  三味书斋恢复平静,到了午间吃饭,褚秀才一如往常般准备提着食盒回家。门外忽而来了个乞丐,直接往地上一坐,身前摆出个大碗,一手拿根黑木条,用木条敲碗,口中唱道:

  “你不给,我不怕,唱到来年五月夏;伱不给,我不走,唱到明年九月九……”

  此丐身材颇为魁梧高大,一脸虬须,显得粗犷,身上衣衫虽然遍布补丁,但算是干净,只是左边衣袖空荡荡的,竟是个独臂。

  见他堵在门口,褚秀才不满地道:“你这人怎能这样?就算讨食,也不该堵门。”

  陈晋闻声走出来看,立刻注意到了异样:这一位,同样是气血浑厚的高手。

  先是书生,接着来乞丐,两个都称得上是奇人异士……

  如果说来一个可能是偶然,来两个就肯定有问题了。

  必须提起戒备来。

  乞丐看着陈晋,咧嘴一笑:“店家,可有吃的?最好大鱼大肉。”

  一旁的褚秀才听得气不打一处来:这是什么乞丐?未免太狂了,不但堵着门口讨吃,居然还要求大鱼大肉,什么人呐?

  陈晋却笑答:“有的,请进来吃。”

  乞丐便起身,拿着碗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。

  褚秀才看得有点傻眼,不明白陈晋为何会邀请对方上桌吃饭,这乞丐明显不对路,难不成为了息事宁人?

  他上街开摊,曾听过不少市井事端,其中有恶丐横行的事例,说有丐者天生神力,便抱一块巨石堵在店铺门外,店家不给够钱,他就不会把石头挪开。

  这哪里是乞讨?分明是勒索欺凌了。

  眼下这个独臂乞丐虽然没有抱石头来,可整个人坐在门口处,开口便要大鱼大肉,如斯行径,怎么都称不上好的。

  陈晋看他一眼:“褚秀才,你还不回去?家里孩子要等饿了。”

  褚秀才回过神,低声问:“公子,没事吧?”

  “呵呵,能有什么事?放心吧。”

  陈晋说罢,转身回去吃饭了。

  褚秀才到底不放心,可也无计可施,唯有提着食盒先回家。

  那独臂乞丐大咧咧地上桌,也不管不问,手中黑木条子一分,居然成了双筷子,然后夹起肉就吃,狼吞虎咽的,像一头饥饿的虎狼。

  小倩眉头一皱,躲到陈晋身边来。

  陈晋却坐到乞丐身边,拿出葫芦:“吃饭岂能无酒?来,喝一杯。”

  乞丐目灼灼地看着他:“你愿意和我一起吃饭喝酒?”

  “为何不愿?”

  “我是个乞丐。”

  陈晋笑笑:“但你这个乞丐身上既不脏,也不臭。”

  乞丐哈哈大笑:“果然是个痛快的。”

  “未请教?”

  “江湖落魄之人,何必问姓名?”

  陈晋知道他不肯说:“那倒是,英雄莫问出处。”

  “说得好,来,干了!”

  两人推杯换盏,吃喝起来,倒把小倩晾到了一边。她不是不敢上桌,而是这一顿的伙食分量不够三个人吃的。

  酒足饭饱,乞丐起身:“多谢店家款待,这一饭之情,某必有报。”

  陈晋忽然叫住他:“且慢。”

  “店家有事?”

  “刚才我听你唱词,差点意思,若不嫌弃,我写一首给你?”

  乞丐一怔:“请赐词。”

  陈晋来到柜台上,铺开纸张,略一思索,运笔如飞,很快写好,吹干了墨,然后递过来。

  乞丐接住,先赞一声“好字”,然后看内容,口中吟道:“饥来驱我去,不知竟何之;行行至斯里,叩门拙言辞;主人解余意,遗赠岂虚实?情欣新知欢,言咏遂赋诗。果然是好诗,多谢了。”

  一抱拳,扬长而去。

  小倩忍不住问:“公子,他是谁?”

  “我怎么知道?”

  “那你请他吃饭喝酒?”

  陈晋笑道:“交个朋友嘛……”

  褚秀才赶回来了,一番东张西望,看到店里没出事,这才放下心来:“公子,那乞丐呢?”

  “吃过饭,自然便走了。”

  “不知是不是庙会的缘故,近日街上来了不少生人,咱们得小心些。”

  陈晋“嗯”了声,他对此早有留意。

  褚秀才也不多废话,开始做事。

  也许是时来运转,也许是人流量的加持,又或者别的原因,总而言之,今天三味书斋的生意好了起来,上午卖掉五幅书法,到了下午,《无边风月箫箫下》被租出了三份。

  经历了书生和乞丐的事,陈晋有所戒备,特意观察过,确认把书租走的三人并无异常,就是寻常的读书人。其中两个,还是褚秀才认识的,并在其大力推荐之下,这才决定租来看。

  促成了两单生意,褚秀才明显松了口气。

  每天的午饭,陈晋与小倩对自己的照拂,褚秀才都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,总想着要做出什么来回报一二。除开抄书,店里其他的事务,比如打扫卫生,叠放书籍,甚至招呼客人等,能做的就一定会抢着做,渐渐地,就不再是个纯粹的抄书人,而化身为店员了。

  陈晋打趣道:“褚秀才,你做那么多事,我可不会加钱的。”

  褚秀才连忙摆手:“公子折煞我也,如今我一家子天天能吃上肉,光这一顿饭,我干多少活都是应该的。”

  陈晋就不再管他,反正店里日常清闲,褚秀才写得累了,起身做些琐碎事务也是好的。

  有他出面推荐《无边风月箫箫下》,陈晋就省了工夫,也避免了某种尴尬。

  做这样的事,陈晋总感觉像是卖片的……躲躲闪闪,上不得明面来。

  然而褚秀才拉客之际,却是侃侃而谈,还特意挑些精彩的情节片段来作为卖点,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。

  对比之下,陈晋顿时觉得自己不那么现代了。

  也难怪,时代不同,对人的规范约束也不同,好比那勾栏场所,都是光明正大地开着,男人们也是光明正大地去玩着;又比如新婚夫妇,都会拿着某些画作来做启蒙的……

  所以看点风月笔墨,很是正常。

  毕竟人们太缺乏娱乐活动了,压抑得难受。

  书租出去了,接下来就是等待口碑发酵,对此陈晋颇有信心,以《无边风月》的质量,真是降维打击,比市面上那些粗糙文本不知要优胜多少。

  目前亟需的,只是个宣扬渠道罢了。

  根据褚秀才的说法,对方把书租去后,绝非一个人看,而是看完后又会给朋友看……

  渐渐就形成个书友圈了。

  如此正中下怀。

  陈晋根本不在意租金的损失,只希望看的人越多越好。

  这一本书,严格来说,只是试水之作,用来探索《立言篇》的玄妙与衡量标准,以及最重要的,看立起来后,能获得什么样的成果。

  到那时,就能真正体验到文气神韵的作用功效了。

  陈晋可是相当期待。

  ……

  宋甲手提一尾三指宽的鱼儿,晃荡着回家。他虽然身穿长袍,但并非秀才,只得个童生,卡在最后一关院试上,已经蹉跎十年之久,眼看过了四十,功名基本无望。

  虽然常说“穷酸秀才”,但最底层的功名,也是功名,拥有些特权,若是连秀才都考不上,那日子,可想而知。

  因为祖荫,宋甲的日子还算勉强,有地方住,间或能吃上顿肉,平常无事,便四下逛荡,走一走,找人说说话,又是一天厮混过去了。

  今天,他遇上了褚铭,也就是褚秀才。

  褚铭运气好,蒙中个秀才,但听说日子快过不下去了,然后居然在一间新书店里抄书。

  对于他的遭遇,宋甲是抱着看热闹的态度,觉得秀才又如何?还不是做这种苦累活计?

  然后褚铭给他推荐了一本书,名叫《无边风月箫箫下》,作者署名“笑笑生”。

  对于作者名,宋甲直接无视了,看这种书的,谁管写的人是谁?反正都是个假名。

  他本来不打算看的,不过租金相当便宜,在规定时限内还回去即可,基本不用几个钱。

  最主要的是,这个书名很有吸引力。一“箫”字意境全出,被勾起了兴致。

  另外,这既然是褚铭的手抄本,看看无妨。

  宋甲便租下一本,揣到怀里,路上捡便宜买了条鱼,就回家里来。

  自家婆娘正在做饭,奔四十的人,日夜操劳,又生了两个小孩,早成了黄脸婆,晚上睡觉之际,连上手摸的兴趣都没了。

  把鱼交给她,自个则回屋看书。

  “咦?”

  开始看时,立刻发现不同。

  宋甲非初哥,前前后后也看过好几本风月之作,但别的书,都是开门见山,一下子就进入主题,也不管什么逻辑交代,反正胡天胡地。

  而这一本显然不是那么一回事,有背景有介绍有铺垫有人物有故事的……

  “这分明是本世情小说,难不成褚铭诓我,挂羊头卖狗肉?”

  宋甲嘀咕道,虽然没有一下子看到肉戏,但依然看进去了。

  等婆娘做好饭,囫囵填了肚子后,继续来看。

  不知不觉天已黑,要掌灯了。

  他破天荒地点了灯,在灯下专心阅读:“媚眼若丝,欲拒还迎,自有一股风情味……此句妙哉!”

  “啊,没了?居然在这断章,该天杀的褚铭,难怪租金便宜,原来只能看这么一点东西。”

  宋甲嚷叫起来,心里似乎有只猫爪在抓,恨不得此刻冲去三味书斋,把下面部分给租回来看个仔细。

  “相公,你怎啦?”

  婆娘刚洗过身子,见他一惊一乍的,连忙关心问道。

  宋甲看着她,猛地联想到刚看的情节内容,顿时变得兴奋起来,张口便吹熄了灯……

  看到有读者反映说写得文青了,可能是成绩太差,作者写着写着就代入进去了,忍不住发了牢骚。但本书的情节安排,以及走向,真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爽文啊!喜欢的,请帮忙推荐一二,拜谢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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