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3章 世事多荒唐,谁付谈笑中_地煞之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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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章 世事多荒唐,谁付谈笑中

  第113章世事多荒唐,谁付谈笑中

  在这时世,大江出精怪,是大概率的事。

  此条鱼怪状甚吓人,可那天晚上陈晋给祂一拳头,将其打跑后,就能判定这货只是虚有其表。

  现在再一看,甚至觉得憨憨的,脑子不太灵光的模样。

  也是,一般妖物精怪,灵智初开,能聪明到哪里去?像黄皮子狐妖那些,属于物种较为狡性的,学东西则快;而像这水族鱼类,天生愚钝,又是一回事了。

  至于修行千年的大妖……

  陈晋不曾听说过,就算有,也绝对稀罕。

  要知道,这是个“仙佛大道破碎的世界”,仙佛都没,那大妖也不该存在,否则的话,便失去了平衡,不会是现在的样子。

  事实上,具备超凡的主流,就是修士和鬼神。五岭那些“五仙”,背后都是猖神在操弄,扶乩通灵,装神弄鬼。

  真正通灵的妖物,却不多见。

  所以见到这条鱼怪,陈晋忍不住逗了祂一句“愿者上钩”。

  “嘤嘤!”

  鱼怪张嘴,发出的却是这般娇气的鸣叫声。

  陈晋哑然失笑,双目一凝,开启法眼去看,望鱼怪之上,一片清光缭绕,不见狰狞。

  这就表明此怪并没有伤害过人。

  关于凶宅的事,当初问过牙人薛三的,就是男主人醉酒,失足落于江中淹死,女主人悲伤欲绝,寻了短见……后来宅院荒芜,又有人曾听到宅中传出怪声,于是凶名不胫而走,没有人敢在此居住。

  现在想来,多半是鱼怪看到宅院空置了,所以跑上岸来逛逛,就成为别人眼中的“妖邪”。

  从类别上看,祂的确是个“妖邪”,陈晋不怕,不代表别人不怕。

  总而言之,他趁机买下宅子,也算是捡了个便宜。

  “喏,给你吃!”

  陈晋扬手抛出一块烤肉。

  晚膳主菜便是烤肉,没吃完,小倩装了一盘过来,给他一边垂钓,一边享受美食;还有一碟水果。

  鱼怪张嘴接住,吧唧吧唧就吞咽下去。

  这货果然是个憨憨,而且贪吃。

  吃了块好肉,鱼怪一下子变得兴奋了,施展个身法,在水面上打陀螺般转动起来。

  这是在表演吗?

  陈晋莫名有种观看海豚耍杂的既视感。

  转了一阵,鱼怪又叫唤两声,随后一扎子钻入水中,不知游到哪里去了。

  陈晋正举目观望,就见到江边附近有异样,原来竟是一大群鱼游弋而过。它们似乎受到什么驱赶,一下子全聚集到这边了。

  这么多的鱼出现在垂钓水域内,不用多说,转瞬间便有一尾大鱼咬钩,拖着浮标走。

  陈晋不客气,直接起钓。

  真是一尾大鱼,鱼鳞细致,足有五六斤重的样子。而且颇为生猛,摔到岸上了,还活蹦乱跳的。

  今夜的夜宵有着落了,鱼片粥煮起,好吃又美味。

  他心中自然明白鱼群聚集的幕后,正是鱼怪的功劳,这是投桃报李吗?

  有意思,那就给你取个名字吧……

  嗯,就唤作“憨憨”好了。

  ……

  第二天,陈晋依然带着小倩去文庙街上闲逛,几乎个个店铺都进去转一圈,多看多问多了解。

  没办法,在此之前,他对于此间行业并无多少认识,只能通过这种笨办法。

  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,自有乐趣。

  文庙街的店铺琳琅满目,大都与笔墨有关,有综合型的,有专业性的,还有卖古玩,卖香火的。

  甚至卖禁书的都有。

  陈晋本以为是与新帝有关的那种前朝书籍,哪曾想对方拿出的竟是《风月明鉴》、《灯下云雨》这些。

  不用看内容,看标题就知道了。

  一问价钱,颇为昂贵,比正经文章那些要贵一倍有余。

  “这些书好卖不?”

  “那是当然,供不应求。公子,你年方少艾,最适合来读了。”

  店员说得唾沫乱飞,卖力推销。

  陈晋道:“我可以试看不?”

  “没问题,但最多只能看五页。”

  陈晋就拿起一本翻看,不过只看了两页就放下了。他可不是真得想看,而是持一种批判的态度来观摩。然而作者写得着实太粗糙了,完全的赤膊上阵,连基本逻辑都不讲。再加上言语贫乏,描写空洞,着实提不起兴趣。

  店员本以为他试看后肯定按不住要买,谁知道陈晋根本没购买的意愿,又去翻其他杂书了。

  这些杂书内容乱七八糟,有志怪、有趣闻、有演义,总体而言,就一个字:短!

  基本为短篇故事,寥寥一百多字,长的,也不过几千字左右。

  在这时代,是没有长篇小说的,成不了书。

  翻过一通后,在店员幽怨的眼神中,陈晋还是买了两本杂书。

  白天逛街,晚上垂钓,顺手投喂“憨憨”,如斯过了六、七天光景,收获颇丰,见识大涨。

  期间与憨憨的关系越发熟稔了,这货甚至敢出水上岸,站在陈晋的身边了。

  看得出来,祂对陈晋颇具亲和度。

  这不是偶然,而是陈晋身怀文庙的逻辑结果。

  妖物精怪,天生本能想要化形成人,那它们就必须苦修,以及接受教化学习,否则的话,怎么行走?怎么说话?

  不管对人,还是妖怪,都不可能生而知之。

  对于憨憨的出现,小倩倒没有丝毫惊诧,她身为鬼修,胆子比常人不知要大了多少。

  “公子,伱把它降服,收为灵宠了?”

  陈晋回答:“没有,只是瞧着顺眼,我喂它吃肉,它给我赶鱼。哪天别了,便相忘于江湖。”

  小倩“哦”了声,她不大明白这属于什么样的关系,听着像朋友,可公子为何要与一头初开灵智的鱼怪当朋友?

  实在有点荒诞了。

  又或者说,鱼怪是来求公子赐教的,属于学生的身份。

  这才更为贴切。

  但公子为何要点化它呢?

  每天驱赶来的鱼虽然好好吃,但用来当拜师礼,却远远不够。

  也许,这就是有教无类的意思吧。

  在短时间内,小倩想了很多。其实她自己,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

  鬼修身份,给人的印象是阴森可怖,生人勿近。

  事实上也如此,小倩极少离开过村子,而生活的日子,几乎不分昼夜,在很长的时间里头,她总是睡在棺材里的。

  这样的自己,怎会受人待见?

  小倩从不敢想象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,所以当初父亲要她当陈晋的侍女,她是很不情愿的。

  不单不情愿,还有对未知的害怕,甚至不知该如何跟陈晋相处。

  出走岭南的那段旅程,陈晋负责赶车,而小倩则主要睡在车厢内,两者之间,鲜有交流。

  时间改变了很多,从最初的生疏抗拒,到了如今,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:如沐春风。

  现在憨憨黏在陈晋身边的感觉,大概也是如此吧。

  一人、一“鬼”、一妖。

  三者排列在一起,阵容甚为古怪,好在这边偏僻清净,无人来往,要是被外人撞见,恐怕要生出诸多事端来。

  把文庙街逛荡完了,陈晋的足迹继续往外面扩展。他听说附近有座神庙,颇为灵验,于是今日特地前往看个一二。

  小倩由于修炼《白骨无相大自在法咒》有些感悟,要留在家里闭关,也就不跟随了。

  ……

  江流滔滔,岸边垂柳,风吹细细。

  一群儒生结伴出行,谈笑风生,时不时张口吟诗,同伴们立刻拍手捧场叫好,一派其乐融融。

  他们大都是秀才功名,已经约定明年一起参加乡试,志同道合,于是合群结社,名曰“群英社”。

  社长正是程明。

  骨干若干名。

  在这时季,众人多得空闲,有闲又有钱,四处游玩,流连忘返。

  人群中,两名女生最为吸睛,不再做男装打扮,而是换上了长裙。

  不过程艾有些闷闷的样子,少见欢颜。

  同伴刘佳道:“艾儿,听说那鱼神庙的签十分灵验,有求必应,你要许什么愿?”

  “呃,还没想好。”

  “这有什么好想的,咱们女子家,自然是求个好姻缘。我想过了,我爹上次说的徐家公子挺不错的。”

  程艾一怔:“那你的意思,便是同意了?”

  刘佳眨了眨眼睛: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其实咱们没得选择。只是那样的话,我恐怕就不能再出来了。”

  程艾默然,风吹起了她的长发,也吹起了她心中的忧愁。她家里,其实也说过好几回亲了,出嫁是迟早的事。

  “到了!”

  刘佳大声叫道。

  那一座鱼神庙,就筑在一处浅湾的岸边上,小小一间,看上去有些简陋。

  然而前来烧香祭拜的人们着实不少,男女老少,神态虔诚。

  据说在三年前的某天,江州大暴雨,金陵江江水暴涨,席卷上岸,冲毁了好些人家,众多百姓受难,甚至被卷入江中,眼看性命不保。

  就在此际,有大鱼出没,竟把掉入江流的难民推上岸,挽救了不少人的性命。

  此事传出,很快传诵开来,鱼神之名,名满江州。

  于是官府出面牵头,把获救者组织起来,筹集善款,在岸边建了这一间鱼神庙,供奉鱼神,享受祭祀香火。

  最开始时,人们建庙是为了报恩,念恩,但随着神庙名声不断扩大,围绕着就形成了产业,有庙祝主持,有贩子摆摊,各种买卖做得红红火火起来。

  而鱼神的能力也是越传越玄乎,呼风唤雨,占卜姻缘,福缘财报,甚至还能求子……

  各种灵验之说层出不穷,有板有眼的。

  程明一行来鱼神庙,主打的是求功名。

  这可是有根据的,常言道“鲤鱼跃龙门”,正对应着功名的好兆头。

  鱼神虽然不是鲤鱼,但也是鱼,同属大类,去跃龙门并不过分。

  众人来到神庙外,先是买了大把的香火,虽然不便宜,但在可承受范围之内,烧香祷告,一番流程后,再去庙祝那里求签。

  在神庙侧边,是庙祝的房子,建得似乎比神庙还要高大宽敞几分。

  人多,求签得排队。

  程艾有些无聊,东张西望时,猛地看到一张韶秀的面孔,可不是那陈公子吗?

  他也来拜神了?

  少女一颗心怦然乱跳起来。

  但见陈晋信步而行,自有一种淡然的气度,他的样子,他的神态,和众多前来拜祭敬奉的人们颇有不同,他也没买香火。

  程艾心想:陈公子出身贫寒,当然不可能买得起这里的香火,可有没香火应该也无所谓的,不是说“心诚则灵”吗?

  然而陈晋来到鱼神庙中,却并没有多少心诚的意味。对于此庙来历,鱼神事迹,他自然都听说了的。

  当真正见到供奉在神坛上的那尊鱼神像时,陈晋却是一怔:这,这不就是憨憨吗?

  塑造的神像,有法身加持,诸般美化,不过鱼头上一道银白色的印记却极为分明,与憨憨的几乎一模一样。

  再加上巨大的鱼头……

  陈晋略一迟疑,开了法眼,发现这神像就是个木头胚胎,摆设品一般的存在。

  神像并没有神。

  不奇怪,因为那鱼神根本不在这,而是跑到了别处,在一家凶宅里,被人当成妖邪,视作妖魔。

  两边对比,反差之大,无比的荒诞。

  当初憨憨救人,大概是源自本心,根本没想着成神。就算人们为它建了神庙,立了神像,供奉香火,但实际上这一切,憨憨很可能毫不知情。

  因为它灵智初开,又没有修炼香火道,哪里感应得到愿力,和人们的祈求?

  好比说陈晋救了某人,对方给他立长生牌,即使日夜跪拜,但陈晋也是感应不到的。

  观想感应之法,要彼此呼应才行,而非单方面的付出,中间需要媒介传递。

  这个媒介并不单一,有多种,最典型的,便是香火道。

  成为鬼神,本身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  无意间发现真相,陈晋有一种啼笑皆非之感。万众跪拜的鱼神,在夜里却像只灵宠,眼巴巴等着他投喂烤肉,这算什么事?

  所以庙祝贩子们,借助鱼神敛财,又算什么事?

  他终是忍不住,笑出声来。

  这一笑,顿时引得周围人们的怒视,纷纷指责,说他亵渎鱼神,不能留在这里。

  还有人说他是撞邪魔怔了……

  陈晋懒得分说,只笑着离开了神庙。

  世事多荒唐,谁付谈笑中?

  呕心沥血之作,竟没人捧场,荒唐,太荒唐了,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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