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乐的小民巴_高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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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乐的小民巴

  且说余涟频繁穿梭于战壕与医院两点一线,某天,天才亮,他摸摸冰冷土地,那里似乎少了一点东西。

  为了找那点东西,附近的战友被折腾一个遍。

  向笃迷瞪着眼睛,把壕沟内已经熄灭的火重新点起来,昨夜的温度格外低,为了抵御湿寒,那个火堆燃烧了一整夜,尚有余温。

  他披着军装上衣,慢慢把火燃烧起来。

  战友们在火堆前围坐,手脚纷纷探向舒适宜人的温度。

  此时,余涟还在找他丢失的东西。

  “余先生啊,咱们是不是丢在医院了?要不去医院找找吧。”

  说话的是矮个子。

  被点醒的余涟飞速赶到火堆旁,一边点头一边煞有其事的思索:“嗯,很有可能。”

  艺术家哈欠连天,不忘自己的娱乐技能,一人分饰两角,一半豪迈一半捏着嗓子说话:。

  “哎呀,余涟先生来了,您昨天去哪了?

  噢,没去哪,我们那个神经病排长拉着我们砍树去了,你看,我这两条胳膊都肿了。

  你们排长脑子有病吧?快来快来,我给你瞧瞧。哎呀,真是粗壮了不少呢。”

  战友们已经看到了现场直播,乐呵呵的。

  大壮问余涟:“余先生,咱兄弟都是自己人,说句不好听的,那是个寡妇,您这么来,有人会说闲话的。”

  说来,余涟当然清楚,可他自认为无比清白,认认真真的回答道:“你们都想多了,我们很早便认识了,只是朋友的交情。”

  “余老大,有件事还是要说明一下的。”百事通系着军装的扣子,“排长喊那位女士为大嫂,这事您应该知道,当心给穿小鞋。”

  矮个子适时而语:“我们家乡以前发生过这种事,丈夫去世后,有一位白面郎君总去寡妇门前,后来,那位白面郎君被小叔子用刀砍下了脑袋。现在想想,也够可怕的。”

  “行了行了,你们都少说两句,我不去了还不行吗。”

  “真不去了?”

  “不去了不去了。”

  余涟挤到了火堆前,不再忙着寻找他的丢失之物。

  沁人心脾的火焰带给他们温度,那些带着点湿润的木柴,燃烧时噼啪乱响。

  烤着火,矮个子眼睛亮了,他看着战壕上方,一位看身材就是女性的人站在上面,帽子下的眼睛来回搜寻。

  “这里这里,在这。”

  矮个子招手示意,包裹严实的余娜想办法下去,对她而言这很难,战壕最浅的地方,深度已经达到了两米。

  “少爷,您的药。”余娜挥舞着手中的药包,“您自己来拿一下吧。”

  余涟来不及套上外衣,手臂撑着壕沟两侧,缓缓登顶。

  他看了看余娜身后和两边,确定是没有第三个人了。

  余娜把药包和一块手帕放在余涟手上:“少爷,您的笔也丢在医院了,我用手帕包起来了,省的您再跑一趟,麻烦。您拿着,我要回去了。”

  小女仆裹着衣服跑开了,余涟心里这个泄气,又少了一个冠冕堂皇去医院的理由。

  他收起药包,在准备跳回去前,听到了阵地后方的车流响动,行驶在前头的马车出现在视野内,近卫军的火炮部队赶上了。

  而火炮部队只有轻型火炮到达阵地,重炮也许还在后面,或者说重炮的部署位置并不在这块阵地之上。

  时间来到下午,余涟再次去了医院,他敏锐的发现,这次给配备的药的比例不太正确,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,他应该去问问医生,或者问问护士们。

  隔着一个房间,余涟和贝拉聊起了过去的事情,欢声笑语不断。

  可亦在看一本书,余娜就在旁边走来走去、走来走去。

  这本书是最近一段时间突然出现的,在以前,全世界的人闻所未闻。

  书名是快乐的小民巴,作者不详。

  可亦得到这本书也是机缘巧合,是在医院宿舍的地上发现的,她进门时,就看到这本书平整的躺在地上,应该是从门缝塞进来的。

  翻开扉页。

  如果一个民巴不在繁重的工作中寻求快乐,那他的人生一定不完美。

  这书内容很猎奇,一下子勾起了可亦阅读下去的欲望,对于民巴,她从没有在任何途径了解过,连道听途说都没有。

  为了这种好奇,她翻到了第二页。

  医院给想要读书的人留了很不好的阅读环境,不仅有人大声的谈笑,还有人一直走动着影响心情。

  翻开第二页,她用手背给打开的书页压平,以方便阅读。

  我们的国家幅员辽阔,资源丰富,北部的冬季拥有寒冰,南部生长着大片大片可以供养生存的食物。

  树木高耸入云,底下有着取之不尽的燃料。

  而在这些人们赖以生存的资源上,活动着可爱的小动物,他们长着两只脚,这在生物界并不普遍,难以想象这种动物居然可以直立行走。

  同样不可思议的,小动物有两条前腿,为了满足日常工作,前腿已经退化,每条前腿上分出了五根爪子,爪子灵活异常。

  这些可爱的小动物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。

  在人类的训练下,小动物们惊喜的发现,只要努力工作,就可以获得相当丰厚的回报。

  人类的统治者为这些小动物取了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字,叫做民巴。

  也许是为了区分小动物还有人类的区别,毕竟民巴与人类在特征上过于的相似,以至于可以当成人类亚种。

  我们睿智的、伟大的国王陛下,民巴们感激不尽。

  民巴与人类在特征上如此相似,是有必然原因的,这可以追溯到一段神话传说。

  远古时期,世上还是一片朦胧,在野蛮荒凉的时代,有神活动着,神拥有神力,可搬山可蹈海。

  神明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便可以行走到世界的尽头。

  当整个世界被神明探索过后,神明也发出了思考,他第一天为自己取了一个名字,名唤萨耶。

  对于神明来说,世界只是他的庭院,神明去布置庭院,第二天,大地拥有了喝酒,那是神明用手指画出来的。

  第三天,神明发现世间只有单调的颜色是不够的,于是,他种植了树木,给世界增添了一抹绿色。

  可树总是缺乏生机,伟大的神明也发觉了这个问题,于是化身为太阳,这是第四天。

  等到了第五天,大地上已经生机勃勃,不知道为什么,明明没有神去干预,地上却凭空出现了动物,神明开始去观察这种不属于自己创造的物种,希望搞清楚是从什么地方来的。

  第六天,由于太阳的照射,小动物们躲进了树下,神明无法看到它们,于是,神只得每隔半天来看一次,为此,他制造了一个伴侣在暗中接替自己观察,世间就有了月亮。

  可是,月亮并不是一个出色的伴侣,她总是不尽忠职守,很多时候的晚上是看不到的,因为月亮需要陪伴,在第七天,这对伴侣孕育了满天繁星。

  神明有一个女儿,由于是神的女儿,我们姑且称之为神女,神女厌倦了天空的昏暗,她幻化成了某种动物的形象到达了世间。

  “可亦!你有没有听我说话!”

  余娜的声音惊动了沉迷于书中内容的可亦,后者慢慢扬起头,随后摇头。

  余娜哀叹一声,很不客气的指着隔壁房间:“你说他们也真是的,每次都聊的那么大声,生怕别人听不见。你在看什么?”

  “书。”

  “哪来的?我看看。”

  “在地上捡的。”

  余娜堵着耳朵看了看第二页的内容,随即没了兴趣,还评价道:“这不都是胡说吗?作为一名虔诚的使女,你怎么看这种东西?”

  “我认为这没什么。”可亦再次把眼睛放到了书本上,“而且挺有意思的。”

  余娜已经要沸腾了,她烦闷的推门走出去,到较为远的地方躲清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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