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73、江湖夜雨一盏灯(完)_[综武侠]吾命将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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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3、江湖夜雨一盏灯(完)

  经过了“艰苦卓绝”的奋斗,谭昭的获得时间余额终于超过了五十年,当然,这是一年半之前的事情了。

  当时谭昭就跟陆小凤花满楼进行了一场“坦诚布公”的交流,他当然有所隐瞒,有提付出了代价,但绝口没提五十年。

  “确实是有代价的。”谭昭直接锐减了十分之一,还改了内容。

  “五年内力?这绝不行!”花满楼一听,就立刻拒绝了,陆小凤也坚决摇头,哪有心安理得接受朋友牺牲的。

  “其实不打紧的,我早些年就入了剑道,内力于我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,前头两年不说,其实是……”

  “其实是什么?”

  谭昭略作羞赧道:“……其实是我功力还没到。”

  “……”逍遥侯死得冤啊。

  “那也不成,用我们自个儿的内力,不成吗?”

  谭昭摇头:“不成。”就他的,也不成。他倒是想过破碎虚空的可能性,但一来他功力到达宗师级需要更多的时间,二来破碎虚空一向没定向性,加上还带人偷渡,危险系数太高了,万一带着两人偷渡去别的世界了怎么办,得不偿失啊。

  这五十年虽然是他辛辛苦苦穿越数十个世界攒下来的,但说实话他并不太心疼,原生现代世界的记忆已经非常淡薄了,说实话一开始他就对回去没有太强烈的欲.望,否则以他的个性肯定会努力去攒时间,绝不会随心所欲地拿着获得时间在系统商城挥霍。

  也不会穿了十多个世界了,还没攒齐一百年。

  或许最初开始的时候,他还想过回去,但现在,他还是想继续走下去,至少能认识不同的人,遇见不同的风景,他其实和陆小凤他们是一类人,不喜欢在同一个地方多作停留,永远喜欢新鲜,喜欢说走就走,喜欢随着自己的性子过生活。

  虽然系统总是罗里吧嗦,还天天怼他跟他唱反调,但相伴多年,若是哪一朝没了,说不定他会不习惯的。

  系统:喜欢我就直说,不用这么曲折婉转的~

  谭昭不予置评,脸上带着非常坦然的笑容,他不太会演戏,但这次却骗过了陆小凤和花满楼,因为五十年的时间和五年的内力,其实于他差别不大:“倘若你们站在我的位置,难道就不会这么做吗?”

  “我……”

  “内力而已,很快就练回来了,而且你们也知道我其实对这个不那么在乎的,再说了这江湖我哪里不能去,我可是消灭了逍遥侯的男人!”谭昭嘚瑟地开口。

  “……要点脸吧,朋友。”

  谭昭费了不少唇舌,终于说服了两位朋友,却未料临了陆大麻烦又搅和进了江湖恩怨里头,在关外跟萧十一郎跑了一年半,剿灭了一个魔教班子,刷了无数江湖声望后,才带着一身黄沙从西域归来。

  在济南的积翠楼,谭昭挖出了三年前埋的酒,将约定送出的酒送出后,三个人喝了足足七坛百果酿。

  “这个有点甜了,七童你肯定喜欢!”

  “……陆小凤,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?”

  “这个我喜欢,够辣!”

  从天明喝到月上柳梢头,三人都明白,此次一别,恐怕余生都不会再相见,但每个人都有要走的路,有自己的责任,自己的人生,所以都没有多言,说的都是平生趣事,喝的是畅意好酒。

  陆小凤一高兴,就喜欢唱歌,他唱歌实在是太难听了,但谭昭和花满楼难得都没有嫌弃,非常津津有味地听他唱看一首又一首。

  当然,酒也越喝越少,直到……沉醉不知归路。

  第二日,连城璧踏入沈家庄时,三人已经来到了济南城外的一处山中腹地,陆小凤和花满楼站在一处,谭昭提着十五城站在两人对面。

  “多的话我就不多说的,都在昨日的酒里了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七童,这个给你。”

  谭昭提起十五城,往前一送。

  “不……”

  “就当带个土特产回去呗,还有这个,等一霸及冠后,交给他呗。”谭昭从怀里掏出一柄小匕首,一看就是切金断玉的好东西。

  花满楼觉得受之有愧,按他的性子,他是不想朋友做出任何牺牲的,但他也明白谭昭的情谊,同样也珍惜这段友情,陆小凤亦然,所以到最后,才会同意。

  “那我的呢,为什么我没有!”陆大爷开始为自己鸣不平。

  谭昭非常理直气壮:“哼!上次我跑西域去替你擦屁股,你还好意思问我要礼物,门都没有!”

  “……”就要走了,给点面子不行吗?

  谭昭用行动证明了不行,不过他想了想,还是摸出了一柄飞刀:“喏,看你挺喜欢的,送你一把好了,小李飞刀,仅此一家,别无分号的。”

  “……我谢谢你了。”

  陆大爷脸上看似嫌弃,却是非常珍惜地放入了怀中,又从怀里掏出一物:“喏,礼尚往来,我特意请四川霹雳堂做的,还有关外英雄门……”

  看不出,陆大爷来了没几年,人脉却是攒得非常多。

  花满楼微笑着听两人说完,这才送出了自己的礼物。

  “这是……”

  谭昭望着手中的花,有些惊讶。

  “我来到这里的时候,身上有一袋种子,刚来的是我很慌张,为了让自己安定下来,我找人买了培土工具,种下了这些种子。”

  花满楼永远是那个洞察人心的花满楼:“现在,它们开花了。”

  谭昭低头,嫩黄色的花朵,绿色的叶,勃勃的生机,跨越了世界的种子,依然开得这般好,这般绚烂,他心里的暖意,倏忽间就四溢开来:“嗯,我很喜欢。”

  “走了,江湖再见!”

  “嗯,江湖再见!”

  “珍重。”

  “珍重。”

  谭昭挥着手,然后在系统商城按下了“购买”按键,他其实最讨厌别离,看着两人消失在黑黝黝的山洞口,心情难免有些低落。

  系统:其实你可以自私一点,这并不是你的锅。

  [我知道。]

  系统:那你还要这么做?虽然我很高兴你消费了大额时间,但我觉得现在并不高兴。

  [谁说我不高兴,我高兴得很!]

  死鸭子嘴硬!

  谭昭捧着一捧花,傻傻地走在官道上,不知道走了多久,一辆马车停在了他的面前。

  “唔?”

  “谭兄,是我。”

  连城璧啊,谭昭已经好久没去过姑苏了,当然也有一两年没见过对方了。

  江湖上关于名门世家的消息总是非常的多,无垢山庄的消息当然更加多,连沈和离之后,据说连城璧闭了关,后来又做了几桩大块人心的事,厉刚死后江湖六君子就地解散,如今连城璧的名头,要比其他几人响亮许多。

  “连兄啊,这是打哪儿来?”

  连城璧已下了马车:“刚从济南城出来,谭兄这是要去哪儿,可要捎上一段?”

  谭昭刚要拒绝,却瞧见马车的窗帘被个小孩子撩开,怯生生的眸子看到他手中花盆的刹那,瞬间就亮了,于是他就改变了主意:“好啊,我刚好也走得有些累了。”

  连城璧对这个理由服气,不过江湖上对于谭昭的评价一向如此,这人性子随性潇洒又不拘小节,所有人都知道。

  上了马车,小孩儿的眼睛就更亮了。

  “这是我儿,殊儿。”

  “殊?”

  “万殊无一的殊。”

  “连殊?”这名字可不太好听?连着输可还行。

  连城璧摇了摇头:“连无殊,这孩子在胎里多舛,他母亲希望他能与旁的孩子一般长大成人,我便取了此名。”

  其实原本不是这样的,因是早产,怕早早取了名折了福气,故而最先只取了小名,沈璧君原先是准备取作沈姓的,但等到孩子周岁时,那时的沈璧君好歹也当了一年的沈家庄庄主,她也明白以她的能力和沈家庄现在的底蕴,或许没有办法将孩子培育成才。

  所以这孩子的名字,才会由连城璧来取。

  “好名字。”谭昭赞了一声,练武术哎,一看就是江湖的好苗子。

  系统:……你这谐音梗是过不去了。

  三年过去,连城璧还是那个连城璧,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,谭昭一叹,想了想,其实岁月对他也挺公平的,于是他心里就非常平衡了。

  “殊儿,来,给你的见面礼。”

  谭昭摸了一圈,只摸到怀里陆小凤送的礼物和一柄飞刀,于是他抉择了一下,还是将后者送出去。

  “这……”

  “拿着玩,不锋利的。”

  连城璧:……那是小李飞刀,不是锋利不锋利的问题!

  小孩儿有些怯生生的,但感觉到这个大哥哥的真挚,两只小手一把抱住了刀柄:“谢谢哥哥。”刀柄上其实包着皮套,所以连城璧也没阻止儿子去接。

  连城璧:“……”

  “连兄,你儿子比你会说话呀!”

  “花!花!好看!”小孩子嘛,感觉到大人的真诚,就会胆大许多,连无殊小朋友立刻高兴地小声喊了起来。

  谭昭立刻往后一靠:“哎,这可不行,这是哥哥一位极好的朋友送的临别礼物,礼物是别人的心意,要好好珍惜的。”

  “珍惜。”小孩子抱着刀柄,露出非常萌的微笑。

  “对,珍惜。”谭昭也笑了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系统一日手札:所以连连心机很深的,他先开始不争不抢,还替沈艹名声戴高帽,就等着沈主动把孩子送回来养呢→_→!心机狗人设从来不崩!

  ↑

  实不相瞒,连无殊这个名字,我取了半个小时,立志要摘掉取名废这个title!!!

  PS:多提一句,为什么不跟着陆花一起回去,因为红红的穿越从来是一锤子买卖你们发现没有,他的身体属于这个世界,离开的话就会死。前面不知道第几章有提到过,红红不能去一个世界第二次,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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