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6、江湖夜雨一盏灯(十三)_[综武侠]吾命将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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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6、江湖夜雨一盏灯(十三)

  一个剑客,从来不是以内力来论剑术高低的,否则只要内力随着年岁增长,岂非谁活得长,谁就可以当一流剑客了!

  所以自然不是这样的,谭昭身上的内力,在场随便一个人过来都能探个清楚,但若论剑法,或许在场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。

  太快了,这人分明生得斯文俊秀,使剑的时候却有股野性未驯的感觉,剑在他的手中,就好像天生长在那里一般。

  这是一位天生的剑客。

  司徒中平败了,败得毫无惊喜,不过他比屠啸天和赵无极好上一些,至少他的刀还握在他的手上,他的人也还站立着,只是他自己明白,或许从今日开始,他已没有了任何的战意。

  一个刀客没有了战意,这和不能拿刀的刀客没有任何的区别。

  就在刚才那一场决斗之中,他只觉得自己被人用天罗地网捆住了一般,任凭他如何施为,都被人轻松压住,对方就想猫捉老鼠一般戏弄他,嘲讽他,他以为的拼尽全力,对方只不多……是轻松应对罢了。

  司徒中平眼中的光几乎都要熄灭了。

  沈璧君或许看不明白,但萧十一郎和风四娘却明白了,屠啸天和赵无极,那只是身体上的疼痛,司徒中平……或许不久以后,七十二家镖局的总镖头就要换人了。

  “你……很好。”

  谭昭收了剑,放回了海灵子的身边,略显矜持地点了点头:“多谢夸奖。”

  风四娘很怀疑司徒中平怕不是要气死了。

  此时,一人从远处走来,他穿了一袭青衫,手中提着一柄剑,天边的云彩飘荡着,就好像在替他助威一般。

  光风霁月如此,整个江湖只有一人,那就是连城璧。

  沈璧君看到连城璧,心中咯噔一下,她忽然莫名地心虚,但转念一想,她与萧十一郎清清白白的,他救她性命,她还他一报,就算是对着老天爷发誓,她也问心无愧。

  她从未做过对不起连城璧的事情。

  但她一张嘴,才发现自己身体软得可怕,她怀孕已经四个月多了,这一月以来,她奔波劳碌、提心吊胆,又是历经生死,又是面对人性险恶,她一个江湖闺阁女子,能撑下来已是不易,如今松了一口气,肚子忽然抽痛了起来。

  “我的肚子!”

  连城璧面对万千刀剑都不会皱一下眉头,听罢此话却是面色仓皇,他一下到了沈璧君面前,却是萧十一郎快了他一步。

  不过萧十一郎重伤在身,而他本人……也没有任何的离场去做什么,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连城璧揽过沈璧君,两人郎才女貌,好不登对,他一个江湖浪荡子,臭名远扬,拿什么跟人家比。

  “不好,嫂夫人近来思虑颇重,又是颠簸劳碌,似有落胎之相。”说话的是花满楼,他本就与连城璧前后脚过来,作为一个有钱有闲的江湖人,花公子的医术还是非常不错的,不过他并不擅长妇人保胎之术。

  连城璧一紧:“我带她回城找大夫。”

  花满楼皱着眉摇头:“不行,这里离济南城太远了,嫂夫人已经受不了再一次的颠簸劳碌。”

  怎么办?

  萧十一郎忽然开始憎恶自己,若不是他,连夫人她也不会……都是他的错。

  “那个……你们要是信得过在下,在下可以用金针封穴,待到回城后找保胎大夫……”

  连城璧几乎是只考虑了一瞬,表情前所未有地郑重:“谭兄,拜托你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也不用这么草率吧,搞得他蛮有压力的。

  系统:宿主,你什么时候做事竟然觉得有压力了?

  谭昭懒得理会戏精系统,他从怀里取出金针,这针自然是从商城里租来的,像他这样懒惰的人,怎么可能没事儿在身上揣一副金针,这个世界他的人设可不是什么神医段一指。

  江湖人认穴自然都是极准的,谭昭一出手,连城璧和萧十一郎都松了半口气,当然这另外半口气也很快松了下来。

  最后一根针定下,谭昭长吁了一口气,要是王怜花那厮知道他用他教的金针术给人保胎,恐怕要气得跳脚了。

  沈璧君已经晕了过去,连城璧按照谭昭的吩咐将人扶上找来的马车,一路回城去了。

  风四娘已经收拾好心情扶起了萧十一郎,至于另外四人,三伤一死,谭昭就站在原地,接收着来自屠啸天和赵无极怨毒的目光,倒是司徒中平,竟然平静得很。

  谭昭半点不理会,半点不避讳地开口:“萧十一郎,陆小凤去了关外,他找到了徐鲁子,但他已经死了。”

  简单直接,一下子就能让人明白——割鹿刀一事,原本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。

  风四娘难得有些内疚:“当初我不该去抢割鹿刀的,这人早料定了我心痒难耐,而我若是落了险,你绝不会袖手旁观。”

  这人心,算得未免也太精准了一些,也太可怕了一些。

  “多谢相告。”

  谭昭摇了摇头,忽然想到了一个人:“你认识逍遥侯吗?”

  这个名字一出,在场所有人除了他和花满楼都紧张了起来,逍遥侯是谁,他是一个魔鬼,也是一个天神,他掌控他想掌握的所有人的命,生杀予夺,不过一瞬之间。

  倘若有人注意屠啸天和赵无极的眼睛,就会发现他俩眼神里的恐惧比被废了手还要多。

  “四娘,你不是认得他,他前段时间还送了一柄双刀给你?”萧十一郎忽然想起了什么,开口道。

  风四娘点了点头:“没错,但我从没有见过他,也不知他是男是女,是矮是高,是胖是瘦,不过……”

  “不过什么?”

  风四娘只觉得自己被人耍了:“不过第一个跟我提起割鹿刀的,就是逍遥侯。”

  “你们与此人有仇吗?”谭昭有些好奇地发问。

  “应该不曾有。”

  “那是你杀人妻女、灭人满门了?”

  “……”那还不是一个意思嘛。

  谭昭终于发现,这世上竟然还有这么闲的人,他这么闲都没想着报社,这人比他还要闲,是……酒不好喝了还是八卦不好听了?

  “小公子,是逍遥侯的手下。”是花满楼轻柔却坚定的声音。

  此言一出,已经给逍遥侯幕后真凶的身份盖棺定论了。

  风四娘只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,她原以为自己交到了一个不错的朋友,仅仅一面便让人相赠宝刀,却没想到这背后……都是算计。

  “即便不是你也会有他人,有千日做贼的,哪有千日防贼的,不必内疚。”

  “谁、谁内疚了!要不是你个乌龟王八蛋栽进了美人窝,你能受这么重的伤吗!你还是我认识的萧十一郎吗!”

  萧十一郎的眼神瞬间就黯淡了一层,他知道风四娘说的都是实话,但人倘若能自己的情感,那便不是人,是神了。

  好在他还没有太禽兽,到底还能控制住自己不将人抢回来。

  ……谭昭、谭昭尴尬地走出去两步,对着地上摊着的三人开口:“你们尽管恨我便是,我自不会杀你们,不过告诉你们背后的人,叫他最好栓好自家的狗,倘若下次再放出来咬了人,那可不是废只手这么简单了!”

  放完狠话,谭昭非常愉快地对着小伙伴喊道:“走走走,我都饿了,去积翠楼吃鱼去!”

  陆小凤就是在这个时候找到两人的,他本来在城中听到消息,说是屠啸天四人去城外四里坡逮萧十一郎去了,可是四里坡那么大,等到找到地方时,连地上的血迹都没人打扫干净了,若非他办案经验丰富,都差点栽了。

  为此,他又急匆匆地往城中赶,打听了好一圈,终于找到了两位好友。

  “我去,你们这也太惬意了吧,我在外头奔波劳碌,你们却在这里吃大餐不告诉我,我不管,我要喝这里最好的酒!”陆大爷一副我非常不好哄,需要好酒才可以慰藉的模样。

  “惯得他,七童,咱别理他!”

  花满楼竟然也当真没理,气得陆大爷……自己拿了双筷子大吃特吃起来。

  陆小鸡本身也不是多精贵的人,他干正事的时候本就极少喝酒的,一顿没有酒的饭饱后,陆小凤才神神秘秘地开口:“今日城外,到底发生了什么?”

  “……陆小凤,揣着这么大的问题,也亏得你还吃得下饭了。”

  “那是,便是刀子搁在我脖子上,人饿了,便什么都不会管了。”陆大爷喝着茶水,咂了一下,有些意犹未尽,看模样就知道是馋酒了。

  三人聚在一块儿,迅速交换了一下信息,听完都是……还有这种操作?!

  “陆小凤,你看我的眼神,让我有些害怕。”孤独、幼小又无助.jpg。

  “滚犊子,方才七童还说你硬扛赵无极,脚踩屠啸天,杀得司徒中平毫无还手之力,你现在这样,不会觉得太迟了吗?”说实话,陆大爷这会儿也觉得有点儿玄幻,毕竟没亲眼看到,总让人心里痒痒。

  还有就是,他现在特别怀疑,他是不是特别招剑术好的剑客喜欢,要不然他咋走到哪儿,都有顶尖剑客当朋友呢~

  作者有话要说:系统一日手札:宿主,我发现你和陆小鸡能当好朋友,是有根本性原因的。【严肃脸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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